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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1年4季度网上采购错报价供应商处罚的通知 |
2022-01-13 14:44: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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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21年4季度网上采购
错报价供应商处罚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,约束供应商的采购行为,避免因供应商多次报价错误影响采购结果执行,维护良好的采购秩序,经研究决定,对2021年4季度参与网上竞价、网上询价(以下简称网上采购)且多次报价错误的供应商,进行处罚,具体处罚标准如下:
一、供应商参与网上采购时,错报价10次及以上的,将停止该供应商的短信询价6个月,同时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。
二、供应商参与网上采购时,错报价3次及以上至10次以下的,将停止该供应商短信询价3个月,同时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。
三、供应商参与网上采购时,错报价3次以下的,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。
四、供应商名单如下:
序号1供应商名称(齐齐哈尔厚元经贸有限公司)处罚方式(暂停短信询价3个月)处罚原因
(季度错报价4次);序号2供应商名称(南宫市丰凯铁路器材有限公司)处罚方式(暂停短信询价3个月)处罚原因(季度错报价4次).
本通知,自2022年 1 月 17 日起执行。
物资采供所
2022年1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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