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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供应商协作》APP的重要通知 |
2022-01-21 10:51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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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国铁集团及集团公司关于物资验收系统应用推进工作统一安排,哈局拟定于2021年12月1日起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,范围为收货单位是机辆系统各单位(各机务段、各车辆段、机车检修段、动车段)的采购订单。请已上报《供应商协作》APP用户信息的供应商,凡采购单发货地址栏有【验】字的,于12月1日开始使用《供应商协作》APP进行发货(培训课程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、2)。原《供应商智能发货》APP仍保留历史订单二维码查询功能,务必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(上报方式详见附件3),如仍未按要求上报,将直接影响到物资的采购供应及站段验收工作。12月中旬将停止使用原《供应商智能发货》APP,全面应用国铁集团《供应商协作》APP进行发货,应用范围为哈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所有采购订单。全面应用时间请继续关注哈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网公告通知。
自2021年12月21日起,【供应商智能发货系统】停用发货功能,只保留查询功能,所有采购订单需使用国铁集团【供应商协作APP】发货。
已在其他路局注册过国铁集团供应商协作APP的用户,不需要在本网站进行注册,请用您的账号登录国铁集团供应商协作APP,在APP中注册哈局账号。
开发单位技术支持电话:029-82329622 029-82329602 咨询时间:工作日 8:30-12:00 13:30-17:30
供应商协作APP请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

附件: 1.哈局《供应商协作》APP功能培训课程回放二维码 2.《供应商协作》APP用户操作说明V1.1.0 3.《供应商协作》APP用户信息填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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