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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供应商信息变更办理流程的通知 |
2022-05-13 18:19: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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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供应商汇款信息公司名称未变,变更账号或开户行的,供应商需向物资采供所综合财务部(0451-86430223,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9号402室 葛平收)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(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开户行及账号)及加盖公章的《银行开户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2.供应商汇款信息公司名称变更的,供应商需向物资部运行监督科提供加盖公章的《合作供应商更名审批表》(0451-86437797,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9号504室 潘恒滨收),加盖公章的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、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、《银行开户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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